武林小说>军事历史>大明之雄霸海外>第473节 南洋香料总公司

宣布香料专卖!所有的香料买卖归属“南洋香料总公司”所有。

这家南洋香料总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控制东南府管辖区域内的香料生产和贸易,只有它才有权利进行有关香料的生意,其余人等,一概非法。

道理上这么说,你种可以,自用也行,卖只能卖给“南洋香料总公司”,卖给其他人等一概是非法行径。

这家公司总股本为30万银元,分为1000股,其中50是“国资”,即归属东南府官方所有,30归执政官殿下所有,10归东南府的上层人物认购,10则由东南府用以酬功。

比方说,总督陈德就得到了3的“南洋香料总公司”股本,而洪熙官得到了1的股本,象这次大战胜利的关键人物陈玉雪小姐,也拥有1的股本,后两者是属于酬功。

颜常武在征服的过程中,实行的是“利益均沾”,即大家一起发财,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普通子民可以免费获得耕种的土地50亩,有良好耕种记录的可以发给100亩土地,交一成租,服一个月徭役,官府再无任何打搅!

军官团、文官阶级则有丰厚的酬功,加官晋爵。

而东南府的统治者,新兴的权贵们、大商人则组建一个个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大家发财!

可以说,进行征服的大潮中,颜常武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而且他用法律保证大家的利益,比方说某个商人组建了一家开发公司,则权贵们也得尊重他的利益,除非是颜常武想动那个商人,不然的话,商人的利益是得到保证的,因为东南府的护法机构---公检法是听命于颜常武,一定程度上甚至压制权贵们的飞扬跋扈,以免社会民怨起来。

比如,打下安汶,原住民成为奴隶,所有奴隶,一概拍卖,价高者得,所得归国库和军队官兵,这是法律!

不会存在陈德说这些奴隶都归他所有而占为已有,是的,不会!

甚至连大陆民众、红毛番、中华小跟班倭人、朝鲜人和安南人都得到好处。

大陆的资本投资东南府,获得红利回报,大陆的百姓含辛茹苦,辛辛苦苦地种茶养蚕烧瓷,出口在外,哪怕是只得小头,都好过土里刨食。

红毛番与东南府做生意,譬如运输军火、物资和奴隶,收入丰厚,赠钱赚到忙不过来!

现在就有一笔大生意,“南洋香料总公司”宣布将所有出口香料都归红毛番包销,大家自由竞价!

东南府专注东南亚,不欲人力、运输力和财力放在遥远的东西方航线,因此让利,所产香料进行拍卖,价高者得!

可以出口远航的只有红毛番船只,其余中华船只,在目前东南府允许他们只能跑大陆东南亚航线,这条航线已经执得烫手。

香料出口,只按生意来做,公开拍卖,不搞私相售受,无权力寻租的余地。

至于倭人、朝鲜人和安南人则给华人打工,收益一半归他们的政府,一半给他们。

即使如此,这些收入也胜过了他们在各自国内的收入,并且吃得往往很好,还有加入东南府,成为子民的希望-----东南府与各国政府达成协议,不会阻他们入籍。

颜大少定下了祖宗家法,商品不经允许,不得免税,没有免税的公司,他的独资公司一样要交税!

他这是怕了象大明朝明明有海量的白银自海外进入大陆,官府却收不到税的深刻经验教训。

宁愿万税而万碎,也不能无税而万碎。

为了振兴东南亚经济,南洋香料总公司的总部和交易所就设在安汶。

公司的大掌柜叫做“陈一川”,此人正是东南府财政部部长陈和彬他叔,陈一川乃月港瑞兴银号大掌柜,在大陆月港做中外进出口买卖的银钱往来生意,他一年都有十万银元的收入。

然而东南府的生意更兴旺,陈一川过档到了东南府,成为专业的经理人,为东南府“国资”和颜大佬服务,打理生意。

他与陈德说道:“开发不外乎就是人财物三项,如今我们总公司财力丰厚,什么都不缺!”

他解释道:“我们已经买下了二万奴隶!”----就是此间的原住民,便宜得要死,只花了区区五千银元!

未开化民族,在“原产地”十分便宜,运去爪哇城,价钱才可以贵起来。

养奴隶花费不大,毕竟不用给工钱,顶多是些小恩小惠,反倒是技术人员、监工的人工值钱,为了减少开支,就雇请中华小跟班那些倭人安南人和朝鲜人来干活,反正不会同工同酬,谁叫他们不是自己的子民!

准备进行港口扩展拓建,建立道路、提供水源,修建堡垒和营地,大搞基建!

陈一川拿出了良好的计划,请陈德调动同来的工程第三营进行港口和道路建设。

陈德还有项重要工作,占领班达群岛。

下一步计划则是对付位于安汶北方的蒂多雷、德那地两个素丹国和哈尔马赫拉,以及一些小岛是丁香出产地,都要进行攻略。

“必须实现香料专卖!”陈一川指出道:“一样东西,多就会跌价,我们必须维持香料的价格,保证我们的利润,必要时付诸武力,这就是我们拥有军队的好处!”

陈德心领神会,频频点头,实现香料专卖,动用军警力量,没收走私的香料,同时对于各国出产的香料产量进行控制,这就是香料战争!

……

陈一川得到了总督府的委任,着他负责安汶的基建工程还有香料种植园,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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