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瑞克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瑞克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瑞克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激情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克丽丝、阿尔娃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瑞克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瑞克阿尔娃、克丽丝,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瑞克“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

阿尔娃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克丽丝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瑞克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瑞克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瑞克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瑞克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著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阿尔娃、克丽丝、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瑞克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阿尔娃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瑞克,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瑞克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个忠诚的休卡王国子民,不会轻易放弃为休卡王国效力的打算。不过,瑞克此时表现出来的豪雄之气是他见所来见,闻所来闻的,让他不得不心服莫雷见过的风云人物不在少数,塔布这个威各正盛者,莫雷知道其才干,却也不能让他心折。才把火云藏起来,不让塔布看见。而瑞克表现出来的气雄万夫的豪气,以莫雷的说法就是一百个塔布也不及他之万分之一。

“莫雷,三十六岁,千骑长。军龄二十,作战勇敢,屡建战功。年前,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人一刀砍下了半个脚掌成了残废,才被发配来养马。”瑞克如数家珍般地背出莫雷的简历,马场是此次北征的重要破坏对像,对莫雷这样的马场主管当然是要花点功夫去摸底的,少不了派些间谍搞些资料。

“大人英明。”莫雷赞叹无己。

作为一方主帅,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如此肯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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