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一品侯爵>第一百四十七章 坚贞不渝

“北京城,我又回来啦!”李大公子抵达京师的时候,转眼又要过年了,全城上下,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就算是平时剑拔弩张的阉党,楚党(熊廷弼就是楚党骨干),浙党,东林党等的官员,见面也大多还是互相拱手打个招呼,也不再像之前一副板着个脸不理不睬的样子。

李沐在京城有侯府,是他第一次进京献俘的时候买的,去东南上任之后,倒是一直没有荒废了,留了几个以前辽东侯府带来的心腹家人看着宅子,按时让人打扫着,倒是一点也没有显得破败。

到了自己家,感觉当是不一样的,李大公子一进门就开始放飞自我了。时间已近年底,京城天寒地冻的,所有人都裹着厚厚的棉布大袄,到了宅邸之中,自然地龙滚热,温暖如春。李沐刚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拉着舒菡,一阵小跑着到了自己的书房里。毫无形象的扒拉下傍身的大袄,径直往小床上一扔,就把伊人拉到书桌边,神秘兮兮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

“这是什么?”舒菡好奇的看着李沐手中的那个天丝绒的小盒子,眼里放出好奇宝宝一样的光芒。

“我跟你说,这玩意儿也就在这个时代,通商泰西的时候我能让人搞过来,也算是假公济私一回吧,要是再过个几百年,把我卖了我都买不起。”李沐一边絮絮叨叨的不知道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一边轻轻打开了那个小带着丝绒的小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依旧是精美而昂贵的天鹅绒,而在盒子的中间,放着一枚小小的戒指,上面有一颗看上房极好的光线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戒指之物,在中国很早就有发明,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在古时一开始常用于皇宫大内之中,嫔妃们将戒指置于手指上,表示怀有身孕或者天葵已至(生理期),皇帝不宜临幸,直到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美观之用。

至于钻戒,大明大部分人是没有见过的,一来中国金刚石产量过于稀少。二来打磨钻石在这个时代极为复杂,强度很高,通常使用金属丝蘸钻石粉膏手工锯切,大明还没有此项技术,所以戒指大多使用高纯度黄金为主。

李沐觉得自己是求过婚了,舒菡也当面答应了,这在后世下一步基本就是要领证儿了。但是求婚的时候没有戒指,多多少少还是让李沐心里觉得少了点什么。虽然西方的舶来品不一定就比我们的更好,但是李沐喜欢这种直白的爱意表达方式,自然做就要做全套了。所以这才让西班牙船长花费重金从海外收购来一枚比较大的钻戒。当然论切工自然不能和后世的钻戒相提并论,很多地方都打磨的不够光滑,但是如此规格的钻戒在大明帝国,也算得上是只此一个,别无分号了。

李沐其实一开始买这个戒指,还是有些犹豫的,你看现在虽然只有舒菡一个名分正统的“女友”,但是这可是大明一六二三啊,腐朽黑暗的旧社会啊,没人规定我只能娶一个嘛,到时候要是家里还要有别的少奶奶,李妍儿,洛鸢。。。哪怕伊宁,也应该一视同仁嘛。

我去那得要多少钱。

这一个小小的戒指,白银七百两,概不还价。李大公子的年俸大概也就这个数儿了,这要是给每一个红颜都送一个,不贪污,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枚戒指,是定远号从江南带过来的,当时李沐还是心疼了好久,就这么个小石头,不当吃不当穿的,为什么这么贵呢?

当然这个问题,全球的男人问了好几百年,最后无不选择向“小石头”屈服了。

舒菡虽然是满族人,虽然是古代人,虽然武艺高强,虽然刁蛮任性,虽然绝美动人,虽然再多,都是女人。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喜欢心爱的男人送给自己的礼物和惊喜,贵重也好,平凡也罢,只要知道他用心了,姑娘就非常开心。

李沐在那里嘀嘀咕咕的介绍自己的礼物,而且有越说越离谱的趋势:“这个小石头,叫钻石,你别看它个头儿不大,七百多两呢!这种石头坚硬无比,可以拉玻璃的,哦对了现在还没发明玻璃。。。可以用来切割琉璃。”

舒菡看着李沐低着头絮絮叨叨的样子,心中爱意横生,一时没忍住,主动迎了上去,芬芳的樱唇印在了李沐一直叨叨个不停的嘴上。

李沐突遭袭击,自己也是楞了一下,然后就立刻反客为主,主动开始反攻回去,手也不老实起来,顺着姑娘曼妙的曲线轻轻的抚摸着,舒菡口中嘤咛一声,却没有反对李沐的侵袭。

李沐看到舒菡似乎并不反对的样子,心中惊喜非常,这个时候不得寸进尺一下,还能算得上男人吗?!

趁着舒菡已经意乱情迷的时候,李沐悄悄的把手伸进了舒菡的衣襟里面,慢慢的,温柔的握在了一团嫩滑娇软上,轻轻一揉,“呜”的一声,舒菡身子一颤,就软软的倒在了李沐的怀里,这时候,已经色胆包天的李沐岂能轻易放过她,毫不犹豫的又亲了上去。。。

此处为和谐省略。。。

当然,李沐不愿意和舒菡这么草率的行鱼水之欢,但是憋了这么久了,自然还是要收点利息的,大家谈恋爱两厢情愿的,怎么能没有亲亲抱抱举高高这样的情节呢?

两人激情过后,舒菡像只乖巧的小猫一样躲在李沐的怀中,这一次,身上真是给这坏人轻薄透了。好多被他抚摸过得地方现在还散发着灼人的热度,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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