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没有遇到过这种境况,要不是常年做媒婆遇到了不少突发状况,只怕此时都会变成木鸡了。

“吉时到,新娘子上花轿喽!”

众人只见大红喜袍的夏征抱着一个同样身着大红礼服的女子稳稳当当从林府大门走了出来。

那女子不用猜也知道,定然就是京城有名的平西郡主了。

只是,那女子身上的礼服,真漂亮啊!

样式奇特,裙摆宽大,还有那上边用金线绣着的图样,真是美轮美奂。

“快看新娘的鞋子!”

有人突然大叫了一声,立即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林媛的脚上。

因为是被夏征抱着的,所以林媛的脚便隐约露在了外边,特别是她鞋子上的高跟儿,更是夺目得很。

“这鞋子,好奇怪啊!居然有个那样的跟儿!这么细,能走路吗?”

“就是啊,不过,毕竟是平西郡主的鞋子,定然很厉害的吧!”

“当然厉害了,你们难道不知道平西郡主的聪慧吗?这鞋子定然美得很!”

“只是不知道哪里买到的呢?我也想要一双试试啊!”

众人赞美声此起彼伏,林媛细心听着,骄傲地勾起了唇角。

舒服地窝在夏征的怀里,虽然只是几步路的距离,但是一想到自己马上要上花轿当真正的新娘子了,林媛依然有些紧张和忐忑。

“当爷的新娘子这么兴奋?”

夏征戏谑的声音突然在头顶响起。

林媛一愣,他怎么知道自己兴奋?

不对,谁兴奋了?哪有!

刚想嘴硬地顶回去,就听到夏征继续说道:“这么吵,我都能听到你砰砰的心跳声,可别说你没有兴奋啊,说了我也不会相信的。”

林媛呲了呲牙,翻了个白眼儿:“不是我的心跳,是你的!”

这次她说的可是事实,夏征的心跳的确是快得很,或许比自己的还要快呢!

“我?哈!”

夏征哈哈一笑,双臂用力将怀中的林媛往上掂了掂,含笑道:“我心跳快是因为太累了,啧啧,你还是太胖了,得赶紧减肥才行,不然爷都快要抱不动你……哎呦!我的腰!”

翻了个白眼儿,林媛将自己的手指从某人的腰间收了回来,忍不住哼哼了两声。

小心翼翼地将林媛放进了花轿里,夏征还十分体贴地帮她整理了一下裙摆,临出去的时候,捏着她紧紧攥着苹果的小手儿轻声道:“娘子莫怕,为夫在前方给你开路!”

林媛扑哧一乐,紧张感也顿时消了一些。

夏征勾唇一笑,眉眼间全是风情,放下花轿的帘子,转身几步上了马。

那意气风发的潇洒模样,令在场无数女子心醉。

“吉时到,起轿喽!”

胖媒婆扯着嗓子大声吆喝起来,手里的大红帕子挥舞的都快赶上天边翩飞的晚霞了。

噼里啪啦!

唔哩哇!

鞭炮声猛然响起,迎亲队伍前方的乐师们也都立即奏响了乐曲,整个京城似乎都只剩下夏征和林媛的这支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了。

大红的彩旗在前方迎风招展,上边绣着大大的喜字,大红的花轿上满是象征吉祥如意的红色彩绸,喜庆地很。

若说最引人注目的,自然就是端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新郎了。

只见他唇红齿白,春风得意,眉眼间全是笑意。

姑娘们哪里见过这样恣意欢笑的夏征?

在她们的记忆力,夏征就是冰冷生人勿近的代名词,别说是靠近了,就是看上一眼都会令人心潮低落,浑身战栗。

今日的夏征,才是所有女子心中的梦中情人,俊朗阳光,恣意欢畅,只消一眼,便深深地烙印在心房中。

男人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夏征啊!

他们认识的夏征就是个小霸王,为所欲为不学无术,甚至被自己的父亲扛着大刀满京城地追杀,都不能将他的顽劣性子给磨平。

但是他们好像忘记了,这个传说中的小霸王,其实也是个十分厉害的人物。

他白手起家建起了好几个生意极好的酒楼,还亲临西凉,为夏家军大败西凉提供了不少助力,他甚至还跟西凉太子左右周旋,比当朝皇子赵弘盛都游刃有余。

男人,就该活成这样,潇洒自我!

这一天,不知道京城中多少男男女女被夏征的风采所折服,亦不知道有多少男男女女被林媛的好福气而羡慕嫉妒。

花轿里的人儿,此时哪里听得到外边人们的议论?她的心早已躁动地像一只乱撞的梅花鹿了。

紧紧攥着手里的苹果,林媛将它放到了自己眼前。

虽然自己不迷信,但是娘亲长辈们的话依然在耳边回响,即便再热再闷,也不能将红盖头半路揭下来。

她爱着夏征,珍惜着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亦憧憬着以后的美好生活,她不想让自己的婚礼有一丁点儿不完美的地方,就像此时,即便自己已经快要闷得喘不上气来了,她也不舍得将红盖头掀起一角。

她期盼完美,便要杜绝任何让自己和夏征不和美的一切,只要是不好的兆头,哪怕一星半点儿,她也不要沾染。

手指在贴了喜字的大红苹果上来回摩挲着,林媛的指肚都快要发热发烫了。

都说成亲后是女人的另一个开始,她却觉得,这不是开始,而是延续,是自己和夏征爱情的延续,只不过,换了一个场合罢了。

从此,他们会是同一个人,荣辱与共,生死不离。

正想着,林媛突然听到外边的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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