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说几句好话、夸赞大华的赞歌的《国书》,在燕七那里根本过不了关。
上面,必须要有实质性的内容。
车贤重道:请燕大人示下。
燕七道:第一条,《国书》需注明:为了互惠互利,高丽所有官方出口特产,必须全权卖给大华。对大华的要求是:大华不得严重压低收购价格。对高丽的要求是:未经大华同意,不得以各种理由转卖第三国,如有违背,大华必将严惩。
百姓闻言,欢呼不已。
好啊,这一条规矩真好。
高丽的特产有销路,再也不会烂在地里了。
大华也不会压低价格,燕大人想的太周到了。
……
车贤重闻言,心里咯噔一下,神情凄苦。
这一条,虽然保证了高丽特产有了销路,但也相当于大华控制了高丽的经济。
真狠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