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火线之魔尊枪王>三百九十八 与时竞速③

冷清的街道,唯独六人还在朝相反的方向狂奔,之前,他们是向城市的纵深进发的,而现在,他们最想做的便是离开这座该死的城市。

而马晓天很清楚,即便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城市,赶到第二天黎明,他们也绝对会处于核爆范围之内,可以说是怎么做都是凶多吉少。

可人总与命运抗争,明知能活的几率微乎其微,可还是要尝试着去活。而不是没有任何的尝试便轻易的选择了极端。死亡……

由于是清一色的野战军靴,所以他们狂奔起来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马晓天带领着他们,穿梭在城市街道之中,他会领头仅仅是因为他不是路痴!如果说那五个家伙知道什么捷径小道的话,也不会跟着他在这巨大的城市里瞎转悠的。

原路返回!马晓天是这么打算的,进来的路线记得很清楚。基本可以不用左右拐角。

很快,他就会发现,此路不通了。

没错,这座城市以变为死城,原著居民有两百多万!这就意味着,意味着……马晓天向来不喜欢做算术题,就算它是最简单的,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他甚至根本懒得去算,尽管那是道简单的连幼儿园的小盆友都会算的等量互换。

原路已经回不去了,重要的路口处已经挤满了丧尸,他们漫无目的的胡乱游荡,他们很镇定,似乎看不到东西。马晓天他们屏住了呼吸。情况不妙了。路没了……

他们真的看不到?只距离几十米而已,如果是个正常人拥有正常的双眼的话,他们六个是尽收眼底的。马晓天很快便后悔自己会这么想了。

由一个很强壮的丧尸带头,纷纷开始把头扭向他们,才发觉他们并非同类,饿了够久了,尽管只有六个人,是的,仅仅只有六个。

马晓天他们还在克制的不发出大的声响来,以至于移动步子时都是踮起脚尖。

实际上,马晓天发现他们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已经被发现了,在搞那么些好笑的动作也没什么意思。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的眼睛是摆设,而耳朵的听力,却要比常人要敏锐数倍!

一名4步枪就想射击,马晓天断言这货绝对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还好马晓天出手够快,按住了他高高扬起的枪口。

马晓天:“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还仅仅是几百只!你想把情况搞的更糟糕吗?”那名m军士兵像是明白了马晓天的话,他如果开枪的话,就不止是几百只那么容易了。

另马晓天感到欣慰的是,这些丧尸尽管听力极佳,可机动性是极差的,移动的速度基本都没有常人步行的快,不会跑动!虽然马晓天很想称他们为废渣。

马晓天:“快,找其他的路!”马晓天端着枪,死死的瞄着他正前方不断逼近的丧尸群。如果说他们有够近的话,迫不得已,他也会开枪,因为只有他的枪装备有消声器。可即便如此,马晓天觉得自己也不应该在这种地方浪费宝贵的子弹,他只有一个弹夹,三十发子弹。最多三十个丧尸。而现在,对面的数量……

那几个人遵从了马晓天的指示,开始朝另外一个街道的方向奔跑,祈祷那里不要在有这些阴魂不散的丧尸吧。

运气够好,没有丧尸,不过街道旁稀稀拉拉的躺着十几具,几十具脑袋被爆开花的尸体,这应该是其他友邻部队的杰作。马晓天很惊愕,就算是只有这些为数不多的丧尸的尸体,竟也能散发出弥漫整个街道的恶臭!

经过一家超市的时候,那几个家伙提议要到里面补充补充,马晓天在考虑他们这么做会不会算犯法!可话说回来,在这座城市中,还是否有法律存在。

他们急需水!急需食物,急需香烟,急需可乐啤酒,急需这,急需那,如果说他们要马不停蹄的逃离这座城市的话,他们急需的实在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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